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8 浏览量:54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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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县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蒙东地区的合作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本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本县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五)研究全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全县铁路发展规划,协助国家、省、市、县重点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积极推进地方企业、厂矿废弃铁路专用线的开发管理工作,完善高铁间联络线的规划与建设成网工作。     

(十七)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彰武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彰武的资金投入;拟定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县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县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提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拟订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一)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三)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四)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五)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六)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二十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按权限承办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十二)负责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十三)承担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县校合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四)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    

2、彰武县物价检查所     

第二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65.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65.0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56万元,主要是零余额退款等。    

(二)支出总计564.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9.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7万元。    

2.项目支出134.30万元,主要包括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01.37万元      

主要是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收入3565.09万元,比上年增加3199.88万元,增长876%,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及支出由政府办代管变成单位自己支付。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总支出564.2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91.88万元,增长51.5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98万元,项目支出134.3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4.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95.37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66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9)物价管理3.64万元,主要是物价检查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8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工资、取暖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死亡抚恤金30.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过世老同志丧葬费。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包括:    

 农业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64.2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91.88万元,增长51.52%。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07万元,增长91.18%;项目支出减少13.19万元,减少8.9%。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支出由政府办代管变成单位自己支付。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0.78万元,增长49%,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万元,比2017年增加47.05万元,增长2851.52%,主要原因是支出由政府办代管变成单位自己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展和改革局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死亡人员的抚恤金。

2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千亿斤粮食增产方面的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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