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8 浏览量:73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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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县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实施,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检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8.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9.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0.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    

11.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    

13.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15.负责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彰武县人民医院

3.彰武县中医医院

4.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

5.彰武县妇幼保健院

6.彰武县卫生健康中心

7彰武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8.彰武县防保站

第二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152.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7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9782.17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771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356.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0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8.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74万元。    

2.项目支出20361.15万元,主要包括计划生育事务、公共卫生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收入3915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31.59万元,增长4.9%,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7717.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96.32万元,增长1.0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3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4.99万元,项目支出2980.5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35.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834.2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53.2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6.2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抚恤28.4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3)红十字事业19.63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行政运行。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4.27万元,包括:    

(1)医疗和计划生育事务388.4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公立医院支出393.1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支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39.33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医疗支出。    

(4)公共卫生支出4539.32万元,主要是全县公共卫生事务支出。    

(5)中医药支出50万元,主要是中医馆建设支出。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19.62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奖特扶支出。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935.53万元,同比减少586.22万元,下降6.88%。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9.58万元,减少3.87%;项目支出减少386.64万元,减少11.48%。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事业机构改革。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增加)11.98万元,下降22.11%,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等。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4万元,比2017年减少34.61万元,减少61.2%,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2.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4.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5.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6.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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