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 2019-08-07 浏览量:35 来源:应急管理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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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和省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应急管理局  
2、彰武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73.43万元,比2017年增加12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3.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8万元,主要是上一年财政结转。  
   (二)支出总计270.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1.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6.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万元。  
2.项目支出34.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71万元  
主要是专项检查工作持续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收入27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96万元,增长80.52%,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总支出270.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1.61万元,增长81.46%,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40万元,项目支出34.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3.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76.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5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2万元等支出。  
(2)抚恤4.3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63.81万元,包括:  
水利支出63.81万元,主要是水利技术推广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76.81万元,包括:  
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76.8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05.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3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8.47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7.53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3.86万元,包括:  
地震事务支出23.86万元,主要是地震预测预报1.2万元,地震事业机构22.66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1.61万元,增长81.46%。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2万元,增长101.71%;项目支出增加2.41万元,增长7.5%。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增多。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53万元,增长76.5%,主要是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增多及机构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4.0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彰武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1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2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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