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08 浏览量:78 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住建局是县政府主管城市规划、城市经营、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本地区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位和方案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指定的标准和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专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各项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检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监理和招投标方面的工作;监督建设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区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新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负责辖区内公园、广场、街路、绿地绿化和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城区清运垃圾、粪便,街道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大中项目建议书的审查和申报;负责城市空间资产的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机制管理城市广告和空间资产,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7、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城区供水工作,负责用水的生产、供给与收费工作;负责全县城区供水管线施工、维修和维护的管理工作。
8、负责对城区内房屋征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城区内房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宏观控制,资质审定及取费标准和商品房价格等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城区供热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实施全县燃气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新建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项目、液化石油气建设项目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住房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售政策,负责公租房管理和维修、全县保障性住房构建、分配、销售、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租金收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录入、存储、建档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及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包括以下7个部门:
(1)综合部
(2)村镇建设服务部
(3)园林景观服务部
(4)环境卫生服务部
(5)建设工程服务部
(6)房屋开发征收服务部
(7)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部。
第二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附件: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405.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05.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978.5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9405.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2.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47万元。
2.项目支出7452.54万元,主要包括园林、市政、自来水工程、拆迁补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住建局部门决算收入940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395.93万元,增加了17%,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开发征收的拆迁补偿款。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住建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405.37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471.88万元,增加12%。 主要原因是房屋开发征收的拆迁补偿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全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2.83万元,项目支出7452.5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5.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3.2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4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5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6.79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4.73万元,主要是住建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支出。
(3)抚恤26.91万元,其中死亡抚恤12.8万元,伤残抚恤14.11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153.25万元。
主要是自来水公司水体的污染防治153.25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3763.06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0.91万元,
主要是住建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92.05万元,
主要是住建中心原规划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15.01万元,
主要是市政处、自来水公司项目工程及住建中心原征收办、广场服务中心、物业办、企业站、房改办等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04.68万元,
主要是住建中心原园林处和环卫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绿化环境项目。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40.41万元,
主要是住建中心原招投标办和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住房保障支出1457.50万元,包括: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1457.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8.58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03.67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503.67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74.91万元,主要是城市环境卫生474.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405.3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528.68万元,增加19%。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9.14万元,降低18%;项目支出增加1967.82万元,增加36%。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经费相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征收拆迁补偿款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3.9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调整了。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8万元,比2017年增加9.08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建局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2辆,其他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