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水管理、水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水产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水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制度;发布水资源信息、全县水资源公报;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水产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辖乡镇间的水事和水产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6、承担全县水利、水产资金和水利、水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水产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全县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进行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本县境内河流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管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
11、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性的水利、水产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水产队伍建设。
13、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14、负责本系统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水利局机关。
2、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5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5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7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
4.经营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0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6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
2.项目支出2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3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89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956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水利局部门决算收入7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464万元,增加24%,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水利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60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支出2507万元,减少41%。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末有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水利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万元,项目支出292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咨询费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13万元,主要是退休费。
(3)抚恤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和伤残抚恤金。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05万元,主要包括移民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5)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85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2548万元,包括:农业支出,水利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1)农业支出5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4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3万元。
(2)水利支出198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3万元,水利工程建设3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2万元,水土保持101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万元,防汛315万元,抗旱万元,农田水利641万元,水利技术推广431万元,农村人畜饮水3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5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153万元,包括:土地治理153万元。
(4)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3万元,包括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353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 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主要是土地补偿费支出。
1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支出。
13.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水利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支出2507万元,减少41%。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万元,减少0.4%;项目支出减少2505万元,减少46.1%。基本支出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及年末结转结余。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比2017年增加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和各项保险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项目等4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139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应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提防,河道,水库,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应防汛业务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应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应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