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7 浏览量:3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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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41.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41.7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1.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641.7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51.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1万元。    

2.项目支出390.2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人社局部门决算收入1641.70万元,比上年减少62万元,减少3.63%,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人社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641.70万元,同比减少支出62万元,减少3.6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人社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45万元,项目支出390.2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1.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0.17万元,教育支出320.1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46.85万元,主要是人社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2万元,主要是人社局除基本支出外追加的农民工工资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85.67万元,主要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2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65万元,主要是局机关离退休费用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9.11万元,主要是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05.58万元,主要是局下属各保险经办机构费用支出。    

(4)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179.60万元,主要是局下属就业部门费用支出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万,主要是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支出。    

(6)伤残抚恤3.31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的抚恤金。    

4.医疗卫生支出130.1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7.67万元,主要是局下属新农合部门支出。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主要是新农合业务经办机构项目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12.教育支出320.14万元,包括:    

(1)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6.72万元,主要是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支出。    

(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213.42万元,主要是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人社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70万元,同比减少支出62万元,减低3.63%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8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减少689万元,减低6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农合合并到人社局,局机关自2018年度独立决算(原在政府办),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等。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支出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4.21万元,增长38.8%,主要是增加局机关、新农合等部门,车辆台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05万元,比2017年增加598.095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新农合并入,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农民工工资、非公办教师工资及保险补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费用、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等4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390.2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将项目资金用好,取得较好收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力资源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应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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