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彰武国硅矿业有限公司的决定

日期: 2019-08-09 浏览量:334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彰武国硅矿业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兴隆山镇老虎村(园区管委会对面)地块处10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做教育科研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19715日至2069715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面积、用途、年限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8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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