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说明

日期: 2017-12-07 浏览量:189 文字大小: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为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有效解决全县建档立卡户因病制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创新健康扶贫举措,为全县建档立卡户投保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已于2017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了。自10月14日起,在彰武县第一、第二、第四和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户,可实现在住院医疗过程中,新农合审定合规的医疗费用在报销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大病救助及其它商业保险报销后3万元以内实现兜底报销。暂定期限为1年,以入院日期为准,全年不限住院医疗次数,但累计报销不超过3万元。承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报案电话为95518,理赔窗口设在新农合,住院时请出示相关证明,住院后请拨打报案电话报案,出院后请及时到新农合补充保险窗口开展理赔。
       监督电话:0418-6940642

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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