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31 浏览量:75 来源:文广新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文广新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与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体育事业体制改革;协调和指导全县文化科技和体育。  
    3、按照行政管理权限,管理和规范文化馆、图书馆、评剧团、电影公司、电影院、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所、体育学校的日常工作。指导群众艺术、民间艺术创作、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承办重大节日、大型文艺演出和全县性综合体育竞赛。丰富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4、拟定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具有发展规模和前景的文化、体育产业项目。规划、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5、依法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抓好抓实文化体育市场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县营业性文化体育演出团体的审批。  
    6、组织和规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7、认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健身气功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8、负责全县文化、体育社会团体的申报和资格审定。  
    9、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业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文广新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文广新局机关  
    2、彰武县文化馆  
    3、彰武县图书馆  
    4、彰武县体育学校  
    5、彰武县文物管理所  
    6、彰武县评剧团  
   
    第三部分 彰武县文广新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93.34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16.0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93.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5.4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06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同级部门拨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346.54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24.27%包括:  
    1.基本支出649.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699.45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政府性基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6.80万元  
    主要是文体活动未开展完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文广新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09万元,项目支出566.7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7.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1.09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0万元,主要是办刊费用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17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3.6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1. 其他支出2.06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06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35万元,下降5.15%,主要是公务用车收回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文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6万元,比2015年减少70.36万元,降低52.2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文广新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广新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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