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彰武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彰武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2、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型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3、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彰武作贡献。
5、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加强全县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送温暖、送凉爽、送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
9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总工会。
二、彰武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16年总工会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三、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80.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