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14 浏览量:917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社会和谐万事兴 命案防控十注意
1.个人钱财不外露。在公众场合不轻易说出自己家的财产情况,在外面不轻易露出钱包及包里的现金。
2.个人信息不外泄。不轻易泄露自己的手机号、家庭电话、家庭地址、车牌号、办公室电话等个人信息。
3.杜绝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男方法定婚龄22岁,女方法定婚龄20岁,不提倡过早组建家庭,防止因条件不成熟,产生家庭矛盾纠纷。珍惜好经营好已有的小家庭,杜绝婚外情。
4.拒绝高利贷及其他非法贷款。当自己资金周转遇到困难时,应第一时间向正规金融机构和贷款公司寻求帮助,不要尝试借高利贷或私人小贷款。
5.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单纯、干净的朋友圈,不与三观不正之人往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6.学会“冷处理”。冲动是魔鬼,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与他人产生纠纷时,应当依法依规予以解决,不能采用极端方式。人与人相处,产生矛盾是正常的,处理的好,其实都是些小事,但处理不好,点滴小事也可能引发一场血案。
7.不轻易带他人到家中。家是每个人幸福的港湾,在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带非家庭成员到这个“私人领地”,谨防别有用心之人。
8.做生活中的热心人。相识一场即是缘分,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关注街坊邻里的动态,发现打架扯皮之事主动劝解,遇到不能控制的场面及时向派出所报警。
9.酒中之性,杯后冷静;一时之威,一生之悲。在一些社交活动中,尤其在酗酒之后,当事人事先可能并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动机,由于情绪激动、失去冷静,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10.钱债之争解于法,无需以死命相搏。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拿不到应还的债务,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绝不能因一时怨愤,走上一条不归路。
错走一步酿苦果 认罪伏法悔不及
心理苦果:命案犯罪人往往精神恍惚、无法入睡,不敢与他人进行正常接触,无法原谅自己,后悔自己的所做所为,惶惶不可终日。
家庭苦果:命案犯罪人犯下弥天大罪,让家人、亲戚、朋友为其担惊受怕,名誉受损,害人、害己、害社会。
人生苦果:命案犯罪人情节轻微则服刑,剥夺政治权利,失去人生自由,做不了想做的事,见不到想见的人,一生毁于一旦。或者处死刑,剥夺生命权,将以接受极刑的方式结束生命。
人生美景须珍惜 法网无情莫侥幸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疾病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而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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