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辽宁省彰武县四合城乡马连侵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的公告

日期: 2023-05-17 浏览量:387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划定并实施全省第二批过渡期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的通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阜蒙县、彰武县新一轮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复函》(阜自然资函【2023】52号),辽宁省彰武县四合城乡马连侵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集中开采区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用安山岩资源需求而设置的安山岩矿集中开采区。经彰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第17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彰武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挂牌出让辽宁省彰武县四合城乡马连侵村建筑用安山岩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机构

  出 让 人: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彰武县四合城乡马连侵村建筑用安山岩矿出让矿区范围:

点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X

Y

1

4726008.0000

41478389.5836

13

4725428.6060

41477822.4300

2

4725884.6770

41478389.7100

14

4725442.5210

41477788.7800

3

4725870.7252

41478342.2896

15

4725430.5560

41477774.9100

4

4725823.5832

41478255.1372

16

4725479.8960

41477787.3900

5

4725791.6230

41478211.2400

17

4725537.9690

41477820.8800

6

4725709.7990

41478116.9900

18

4725588.1760

41477922.2100

7

4725670.0910

41478096.4700

19

4725694.1100

41478028.7300

8

4725470.0170

41478042.9200

20

4725744.6540

41478067.2600

9

4725445.8490

41478031.7800

21

4725761.3150

41478083.9300

10

4725393.4270

41478051.6800

22

4725770.4470

41478135.0500

11

4725296.8970

41477978.0900

23

4725906.6910

41478142.5237

12

4725332.1700

41477964.2202

24

4726008.0000

41477822.4300

矿区面积:0.138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236m+155m标高

  设计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10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出让矿区面积:0.1386平方公里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包括两项费用:

  1.矿业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379.21万元

  2.拟出让矿区配套的工业场地及破碎设备、办公厂房等不可移动资产补偿款477.30万元。

  合计:856.51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报名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要求账户内资金余额不低于856.51万元,并续存至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束。(拟出让矿区配套的工业场地及破碎设备、办公厂房等不可移动资产权利人竞买,账户内资金金额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公开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6月12日。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06月13日8:3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6月26日15: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00开始。

  (四)报名及报价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挂牌竞价会召开时间与地点:2023年06月26日15:00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6日8:30至2023年06月12日16:00止。

  (二)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签署和获取出让文件。

  (三)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有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在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拟出让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需查阅矿区相关基础资料的,竞买人可凭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介绍信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查阅,资料不可复印、不可外带。

  (三)拟出让矿区所在的土地权益问题。竞得人自签订《彰武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3个月内无法提交经合法途径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矿区范围内的土地租赁协议或承包协议,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出让人有权解除《彰武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取消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其中涉及占用林地的由竞得人在获取采矿许可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四)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4年8月底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五)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六)竞得人签订《彰武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彰武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挂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政国      电话:0418-3378831

  现场踏勘: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施谦     电话:0418-6904212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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