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彰武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日期: 2022-12-08 浏览量:518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彰武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12月5日

 


目录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式分析

第一节 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二)工作基础

第二节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二)面临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第四节 规划期限

第五节 规划目标

第六节 建设指标

第三章 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

第一节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严格的源头预防制度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过程管控制度

(三)建立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

第二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立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

(二)建立生态保护监管制度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深入推行“河长制”,积极推行“林长制”

(二)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

(三)建立完善环境决策科学机制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安全体系

第一节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

(一)水环境质量控制

(二)大气环境质量控制

(三)土壤环境质量控制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加强生态环境现状管理

(二)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治理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积极探索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二)加强碳汇建设

第四节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二)完善风险源管控

(三)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

第五章 建设生态空间体系

第一节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明确耕地保护红线

(三)严控城镇开发边界

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

(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第三节 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二)生态安全格局管控

(三)加强河湖岸线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

(四)加强噪声规划源头防控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第一节 生态产业发展

(一)建设生态农业发展体系

(二)建设生态工业发展体系

(三)建设生态服务业发展体系

(四)培育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节 产业结构调整

(一)优化调整第一产业结构

(二)优化调整第二产业结构

(三)优化调整第三产业结构

第三节 能源结构调整

(一)科学合理发展清洁能源

(二)推进工业行业节能增效

(三)强化用能监管

第四节 运输结构调整

(一)丰富绿色出行模式

(二)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

(三)加快新能源运输推广应用

(四)积极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

第五节 强化行业清洁化生产审核

(一)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监管

(二)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项目建设

第六节 加强园区循环化建设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二)促进产业循环链接

(三)推动节能降碳

(四)推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

(五)加强污染集中治理

(六)强化领导与责任考核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城乡环境治理设施一体化建设

(二)构建多功能复合结构生态绿地体系

第二节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大力实施生态城区建设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五)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第三节 绿色生活方式

(一)加快形成绿色生活习惯

(二)倡导绿色办公方式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第一节 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载体

(二)完善生态文化传播平台

(三)巩固公共场所生态宣传设施建设

(四)建立生态文明网络平台

第二节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强化政府宣传引导作用

(二)建设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系列工程

(三)积极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

(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第三节 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二)建立合理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重点工程分析

第二节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完善监督考核

第三节 保障资金统筹

第四节 持续科技创新

第五节 推动社会参与

 


 

 

彰武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辽宁省生态红线基本格局“两屏两廊多点”中的辽西低山丘陵生态屏障区,是国家一级生态敏感带、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也是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彰武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多举措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彰武县作为新中国科学治沙的开启地,创新实施了以树挡沙、以草固沙、以水含沙、以光锁沙“四大工程”,开展“以肥改沙、以调减沙”两项改良和“以养退沙、依法治沙”两项保护的“4+2+2”生态治理模式。探索出了人进沙退、沙地变粮仓,绿进沙退、沙地变屏障,绿富同兴、沙地变银行等发展模式,科学合理推进沙农业、沙旅游、沙健康的特色沙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了“防、治、用”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典范。通过建链、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延伸沙产业链,推进沙产业提质升级,提高生态产品附加值,实现了添绿增金与特色沙产业融合发展。

彰武县拥有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治沙先进单位、中国沙产业先进单位、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中国铸造用硅砂产业基地、粮食生产先进县等多个荣誉称号。彰武县立足区位特征,依据《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彰武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彰武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建设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是彰武县今后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式分析

第一节 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彰武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辽宁省生态红线基本格局“两屏两廊多点”中的辽西低山丘陵生态屏障区,是国家一级生态敏感带、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也是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更是新中国科学治沙开启地。

彰武县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多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每平方米5027.8兆焦耳左右,年日照时间2592.4h左右,属于我国太阳能资源3级地区,在辽宁省属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境内有柳河、绕阳河,养息牧河、秀水河四条河流,支流大于110 km2的河流19条,河流地表水径流量为2.21亿m3,可利用地上水资源有1.1亿m3

彰武县辖22镇2乡、184个行政村,2020年全县总人口390825人,共有卫生机构78个,在校学生30643人,地区生产总值114.31亿元,同比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4768元,同比增长8.9%。

(二)工作基础

1.生态文明建设起步较早

彰武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性地位,强化协同创新,坚定不移地促进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早在2011年就组织编制了《彰武县生态县发展与建设规划》(2010~2020年),全面推进生态县的创建工作。2021年1月,彰武县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会议通过并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县直属各部门及乡镇一把手任组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组织保障。

2.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彰武县坚持制度先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制度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林长制、河长制实施成效显著;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性保护,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耕地保护、土地节约利用、水资源管理、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等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的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彰武县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管理的相关意见》,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了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了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序开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彰武县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整治扬尘污染,防治尾气污染,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87.8%,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通过加强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等举措,县域内国控断面达标率100%、饮用水达标率100%;通过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净土保卫战成果显著,县域内没有受污染耕地。

4.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彰武是辽宁省防风治沙重点城市,沙化土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6.9%,属国家“三北”防护林重要节点。彰武县经过70年的不懈努力,林地面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8万亩增加到20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9%增加到35.1%,沙化土地面积由524万亩降至199.66万亩,年均降水量由80年代的493毫米增加到563毫米,平均风速由1953 -1960年的3.2米/秒降为近10年的3.0米/秒,粮食产量由建国初期的1.7亿斤增至2021年的22.8亿斤,GDP由建国初期的0.27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19.9亿元,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6410元、比2010年增长约163%,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第二节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1.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健全

彰武县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普遍具有较高的认识,但仍需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仍较低;尚未形成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监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确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仍需深入推进并全面落实。

2.生态经济结构需进一步调整

通过分析2010-2020年彰武县产业结构变化情况,第一产业占比由2010年到2020年由54.31%降低到45.57%,总体上呈现波动式下降趋势,下降近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由2010年到2016年由21.01%降低到14.30%,总体上呈现波动式下降趋势,下降近6个百分点,但是2017年到2020年由14.92%升高到18.26%,又呈现上升趋势;第三产业占比由2010年到2016年由24.68%上升到40.29%,但是2017年到2020年由39.55%到36.16%,又呈现下降趋势。从近五年彰武县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看,第二产业占比总体呈现增加、第一、三产业占比呈现降低趋势,为巩固彰武县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亟需对彰武县现有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调整。

3.生态文化价值尚需深度挖掘

彰武县特色产业突出并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生态农业方面发展速度较快,形成的国家地理商标产品、绿色认证产品较多,但产业结构单一,尚未真正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未发挥旅游产业的牵引优势和农业产业的支撑作用,一二三产业之间尚未形成联动和资源共享共建优势,现有产业链条深度不够,形成的产品附加值不高,亟需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以彰武治沙精神为核心的生态文化价值进行深度挖掘,构建系统的生态文化价值体系,提升生态文化产品的附加值。

4.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任务繁重

彰武县共有辽宁章古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彰武大清沟国家沙漠公园、辽宁章古台沙地国家森林公园、辽宁彰武阿尔乡县级自然保护区、那木斯莱自然保护区、彰武四合城国家沙漠公园、彰武千佛山自然保护区和彰武高山台自然保护区和高山台省级森林公园等9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空间,存在区域交叉、空间重叠、条块割裂、功能重叠、范围分区不合理等问题,尚未形成系统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面临挑战

1.生态环境敏感而脆弱,产业准入要求较高

彰武位于科尔沁沙地南缘,辽宁省生态红线基本格局“两屏两廊多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一级生态敏感带,在产业准入、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面临着严格的限制,导致彰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2.环境质量逐年持续向好,治理任务仍较艰巨

彰武县正面临着既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环境基础投入,又要大力发展经济、全面提升民生福祉的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资源环境承载力逐渐减小,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

3.防沙治沙效果显著,但土地沙化趋势依然严峻

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治沙、防沙、用沙方面取得了卓越成绩,但是沙漠化趋势依然较为严峻,加之柳河从彰武入境,将科尔沁沙地大量流沙带入境内,导致河床升高、河道加宽,枯水期大面积裸漏的河滩成为主要的沙尘源之一,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威胁沈阳现代化城市圈乃至京津冀地区的生态安全。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以绿色发展为主线,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转型路径,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快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将生态文明厚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彰武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摒弃粗放型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素,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以人为本,生态惠民。以实现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为目标,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彰显特色,差异发展。将彰武治沙精神深度融入生态文明文化体系建设中,坚持“走沙路、打沙牌”,以“防沙-治沙-用沙”为主线,突出彰武沙特色,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沙农业、沙旅游、沙健康等特色沙产业,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化生态化发展。

统筹推进,重点突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巩固气”“突破水”“治理土”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为主线,全面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党政主导,全民参与。以彰武县委、县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明晰党委、政府各级部门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体系。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彰武县全境,包括22个镇:彰武镇、哈尔套镇、章古台镇、五峰镇、冯家镇、后新秋镇、东六家子镇、阿尔乡镇、前福兴地镇、双庙镇、大四家子镇、苇子沟镇、兴隆山镇、满堂红镇、四合城镇、大冷蒙古族镇、两家子镇、平安镇、四堡子镇、西六家子镇、大德镇、兴隆堡镇,2个乡:二道河子乡和丰田乡,总面积3641平方公里。

第四节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30年。

近期:2021年至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期。

远期:2026年至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提质期。

第五节 规划目标

2025年,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经济全面发展,生态生活幸福宜居,生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全面融入彰武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优势更加明显,生态经济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惠民、绿色惠民成效更加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在全县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

第六节 建设指标

彰武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个领域35项指标。


1 彰武县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分析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要求

指标现状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2025年

2030年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编制完成

颁布实施

巩固

约束性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5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约束性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约束性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

仅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开展

开展

参考性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87.82

23.26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8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三)

生态系统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5

58.53

约束性

10

林草覆盖率

%

≥35

35.14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参考性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93

不明显

不降低

 

保持稳定

不明显

不降低

 

保持稳定

不明显

不降低

参考性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约束性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5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

功能不降低

 

474.52 km2

175.40 km2

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

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

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16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7.67%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参考性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0.55

2020年)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59.61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4.02

≥4.5

≥4.5

参考性

20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43

40.5

41

≥43

≥43

参考性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1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90

≥75

≥80

 

90.37

90

86.04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参考性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00

2020年)

100

100

参考性

(八)

人居环境改善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24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97

100

100

约束性

2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91

2020年)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约束性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13

≥50

保持稳定或提高

参考性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100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约束性

28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80

91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参考性

2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14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约束性

(九)

生活

方式

绿色化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100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参考性

31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实施

实施

实施

实施

参考性

32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100

保持稳定或提高

保持稳定或提高

约束性

(十)

观念意识普及

33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

34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90.1

高于指标要求

高于指标要求

参考性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91.3

高于指标要求

高于指标要求

参考性

 


第三章 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

第一节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严格的源头预防制度

1.强化规划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早期介入原则,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强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推动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中充分落实规划环评成果,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早期介入和源头预防作用。

2.建立健全环境准入制度

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指导作用,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建立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逐步实现把区域空间管理、总量控制纳入到审批制度中,建立差别化的资源环境准入和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过程管控制度

1.建立生态文明实绩考核制度

建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政府和部门环保法律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基层党政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2.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制度

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核算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并公布核算结果。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3.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磋商与诉讼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对磋商或诉讼后的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谁损害、谁赔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机制,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赔偿情况为依据,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领导干部和部门实绩。

(三)建立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

制定彰武县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等重点行业固定源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建立集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等多位一体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建立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动机制。

第二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立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

1.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相结合的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合理设定生态补偿核减指标。坚持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

2.探索碳权交易系统

根据国家、省等对碳权交易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碳汇造林项目,依托独特的“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建设彰武的“碳银行”,探索实行区域内或跨区域的碳权交易路径,提升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价值。

(二)建立生态保护监管制度

1.建立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的常态化监管、定期现场检查监管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管机制。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管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规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台账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2.完善生态保护联动执法机制

探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加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重要生态空间内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三)建立生态风险防控与预警机制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实施主体进行充分论证和生态影响评估。加强生态保护监管重点区域及因人类活动导致土地利用频繁变化区域生态破坏风险防控与预警,降低开发建设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加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防控。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深入推行“河长制”,积极推行“林长制”

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和“县级河长包河库”河长制双包制度,督察“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林长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逐步解决森林草原当前面临的生态修复困难多、基础设施欠账多、产品供应能力弱等问题。

(二)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健全化肥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贮运加工网络。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

(三)建立环境决策科学机制

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成立彰武县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重大决策预先咨询和评估认证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安全体系

第一节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

(一)水环境质量控制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把生态用水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定科学的用水定额,大力推广“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建立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机制,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在沙地农业、工业、城镇等方面全面推广节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完善节水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严格取、用水管理和监测计量。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

2.强化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

大力推进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项目、柳河流域彰武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彰武县养息牧河治理项目、彰武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项目实施,构建柳河生态廊道。编制柳河、饶阳河、养息牧河、秀水河等县域内重点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河流生态缓冲带和水源涵养区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保障水生态与水环境持续向好。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和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3.加强污水排放管理与控制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相对集中的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重点,深入推进控源截污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污水截流、收集和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排水管网信息化建设,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定期排查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支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到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50%。

4.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禁止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的使用,加强病虫害的防治,提高防治效果,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总量。积极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田废水排放量和降低农田废水排放浓度。严格落实禁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控制养殖规模。科学合理推广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等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加强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养殖基地建设,淘汰小规模、散养等方式畜禽养殖。大力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

5.强化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水质监测,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研究制定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高水质的分析评价水平和能力,建立和培养水质评价分析队伍,引进先进仪器设备,对水质污染事件能快速准确的分析评价。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水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制定并全面落实水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保障水环境安全。

6.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饮用水供水水平,保障群众饮用水质量。建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和供水水质等状况。建立水源突发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提升应急供水能力,保障饮水安全。确保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控制

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严格控制新上“两高”行业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实现等量或减量替代,制定产能压减类项目清单,加大淘汰一批生产条件落后、规模小、个体散户企业,对高污染行业能效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快推进彰武县低碳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绿色产品供给,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提升产品绿色低碳环保水平。

2.优化能源结构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建立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制度,深化燃煤锅炉、燃煤工业炉窑、民用燃煤整治,加快完成供热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加快提高天然气、电力等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加强民用燃烧源的治理,优先重点治理城中村、城周平房区,逐步推广到农村,最终实现散煤全面替代。实施供热结构升级,主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县域范围内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新建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制。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并保持持续降低。

3.推动工业源治理提档升级

推进非金属矿物制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等行业固定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工艺过程源治理水平,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非金属制品业等重点行业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开展生产全过程控制,强化清洁原料、清洁燃料的使用,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建立主要污染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实施源头替代、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措施,推动工业源治理提档升级。

4.严控城乡面源污染

强化秸秆禁烧监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实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自主意识。全面实施农业氨源治理,针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展大气氨排放摸底调查工作,筛选重点排放源和重点控制区域;调整氮肥结构,降低尿素、碳酸氢铵施用比例,扩大非铵态氮肥比例;改进施肥方式,强化氮肥深施,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理,强化工地扬尘管理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餐饮油烟监管,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保养,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5.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客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探索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动态更新高排放限行区域。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监控平台,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加快城区、工业园区货运车辆标准化与清洁能源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落实辽宁省、阜新市等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规定,持续完善清洁能源机动车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环卫、邮政、出租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

6.积极推进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健全区域联防、行业联动的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协作机制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率。动态更新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7.进一步提升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为依据,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能力,全面压实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主体责任,深化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排污企业减排的直接责任,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意识,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行业污染防治、企业直接责任和公众参与监督的一体化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彰武县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土壤环境质量控制

1.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探索开展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区域污染溯源,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

2.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完成重点地区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3.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建立完善的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4.完善土壤质量管理网络

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符合彰武县实际情况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三方运维等方式,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加强生态环境现状管理

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现状管理制度。严禁私伐乱伐,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复垦复植,加大生态环境的物种保护、植被更迭,提高水土涵养空间,加强水域调蓄能力。加强植被退化、土地沙化的趋势防护工作。在彰武北部种植防风固沙灌木丛植被,选择耐寒抗旱植被,建设防风固沙林带,有效抵御内蒙古风沙侵蚀。加强物种多样性,抵御外来物种的入侵,阻止森林矮化、灌丛草原化、草原荒漠化趋势的变化。

(二)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治理

重点开展荒漠化沙化治理与生物生境修复、土地整治与修复和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多要素联动、多维度统筹,特别是做好生态恶化重点区域生态的治理和恢复,遏止土地沙化的趋势,恢复和提升彰武地区生态系统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批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实施特殊保护,确保物种多样性稳定提高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积极探索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全面落实国家、辽宁省及阜新市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要求,正确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安全、粮食安全与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彰武经济社会实际发展需求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制定碳中和、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措施,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积极响应国家、辽宁省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申请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

(二)加强碳汇建设

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通过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修复与治理,强化森林、草原、农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碳汇建设,提升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规划建设辽宁省首块碳汇实验林200亩,积极探索发展碳汇经济,有效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通道,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多赢。

第四节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完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信息公开”全过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专门机构,建立全县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工作信息报送网络,在线监控、应急指挥平台和检测预警系统。

(二)完善风险源管控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排放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实现医疗废物按时统一收集,由专用的运输工具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减少环境风险。

(三)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

完善政府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环境风险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快速处理、妥善应对处置全区境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机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提升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水平。


第五章 建设生态空间体系

第一节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执行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变化动态监管。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明确耕地保护红线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衔接“三线三区”划定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提高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认真落实县、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地力监测,强化耕地地力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土肥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新增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三)严控城镇开发边界

严控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镇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彰武城镇空间结构特点,以县城为中心,以补县城城镇化短板、强弱项示范建设为抓手,打造新时代城镇(村)“一核、两轴、三带、四中心镇”的新发展空间布局。

“一核”,即依托中心县城(彰武镇、西六、五峰、兴隆山),打造城市功能集聚发展核心区。

“两轴”,即以国道304线、101线为发展轴。

“三带”,即百万亩草原生态经济带、柳河旅游观光带、养息牧河生态防护带。

“四中心镇”,即依托章古台镇、哈尔套镇、东六镇、后新秋镇,打造四个经济中心镇。

第二节 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

建立自然保护地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彰武现有的9个自然保护地和森林公园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动态调整,实现自然保护地区域不交叉、空间不重叠、条块不割裂、范围和功能分区合理。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动态调整机制,对自然保护地和森林公园的范围、面积和边界精准标定并进行矢量化。

(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范围、面积和权属性质。按照国家统一印制的自然资源登记簿记载权属状况信息、自然状况信息和关联信息,保证权属主体明确、资源边界清晰、登记信息完整。逐步落实自然保护地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行主体与权利内容,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行协议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台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违反各类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将自然保护地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第三节 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一区、三廊、七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区:北部防风固沙型生态功能区,主要功能为防风固沙。三廊:包括县域内长深高速、沈通高速、柳河沿岸等主要道路与河流生态廊道,主要功能为防风、保护水环境。七带:县域内铁路、道路和水系,形成三横四纵的绿化带,主要功能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多点:闹德海水库、巨龙湖水库、辽宁章古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彰武大清沟国家沙漠公园、辽宁章古台沙地国家森林公园、辽宁彰武阿尔乡县级自然保护区、那木斯莱自然保护区、彰武四合城国家沙漠公园、彰武千佛山自然保护区、彰武高山台自然保护区和高山台省级森林公园,主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管控

1.北部防风固沙型生态功能区管控

营造防风固沙林,加大低产林、纯林改造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防止沙漠化,阻止内蒙古风沙南移;严格实行围封禁牧和退耕还草措施,恢复天然植被,固定沙丘。

2.生态廊道功能区管控

规划县域内沿长深高速、沈通高速两侧建设绿化控制带,规划沿柳河两岸建设防护林带,种植具有防护作用的乔木和灌木防风固沙带,构建环境优美的滨水生态走廊。充分利用水系作为景观生态廊道,将各支水系相互贯通,使以水流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畅通连续,在景观上形成以水系为主体的廊道网络。

3.绿化带功能区管控

结合水系建设优美的滨河绿化景观,在道路两侧规划景观绿地,降低噪音,环境作用。

4.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控

提高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对现有保护区功能分区加强管理,重点推进生物资源保护、科研工作、能力建设等。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实施强制性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完善管护设施等。

(三)加强河湖岸线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

1.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河长制工作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体系。充分利用配备的县、乡、村三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流域、河流或片区河长、河道警长等,建立多部门协同管护区域河流管理体系。实施信息共享,推进河道电子化巡河与河长电子化考核全覆盖,切实发挥河长的“管、护、保”作用。

2.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紧密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工作总基调,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岸线的多种功能。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河湖岸线生态环境,提升河湖岸线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噪声规划源头防控

1.在规划中防控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早期介入原则,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2.在布局中防控

在确定建设布局时,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3.在产品中防控

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机动车、电气电子产品、建筑附属设备等产品,在其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督抽测。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第一节 推进生态产业发展

(一)建设生态农业发展体系

1.推动优势特色农业品牌升级发展

推动优势特色农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增加农民收入,打造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全面推进“一乡一业”,培育、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构建风沙半干旱区生态农业模式和技术体系,保障生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重点打造“甘薯、黑豆、豇豆、沙泉鱼、水稻”五大特色产业之乡,优化升级“蔬菜、瓜果、中药材、花卉、花生”五大产业,持续发展庭院经济。

2.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广绿色循环模式和集成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农业投入品控制、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业科技支撑等具体途径,推动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实施农产品品牌兴农行动

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构建名牌培育体系,推进“二品一标”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健全风险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四位一体”风险管控机制。

4.发展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协同推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数量、质量稳定提升,促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知名度和品牌竞争力。科学合理开发有地区特色的新型绿色有机食品,提高精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聚焦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融合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加快推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综合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盘活乡村各类资产资源,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建设生态工业发展体系

1.高质量发展硅砂产业

建立差异化竞争、错位发展的机制,坚持“生态+硅砂”理念,有序开发、做好硅砂的开发利用。推动产业由初级加工产品生产向高端产品生产转变,推进硅砂产业集中度和硅砂产品精深加工。加强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铸造废砂再生利用,保障沙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

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激发和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突破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行业整体创新水平。

(三)建设生态服务业发展体系

1.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

打造“一园、两区、六点、三线”旅游格局。一园:高山台森领公园;两区:东北部旅游区、西北部旅游区;六点:大清沟风景区、闹德海风景区、章古台森林公园、千佛山风景区、那木斯莱风景区、巨龙湖风景区;三线:三条旅游精品线路。

2.全力构建草原生态旅游区

依托彰武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实现草原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和以皇家牧场为文化背景的旅游产业融合,打造“国家级的草原风景道+沙地森林公园+沙地草原公园+休闲牧场+沙漠湿地公园”草原综合体,创造草原生态恢复与生态草原旅游协同发展模式。

3.推动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

加强旅游业与农业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推进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培育旅游优势产业发展,加强旅游品牌宣传推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入推动旅游业与文化融合,挖掘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内涵。

4.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通过景观再设计、内涵再创新、功能再完善、服务再提升,全面改造提升生态观光、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品质。开发多样旅游新业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5.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

实施“数字旅游”工程,建立以主要旅游目的地为核心,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服务体系。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开展与目标市场的媒体置换,加大媒体对公益性旅游专栏、专题、专版的宣传力度,扩大彰武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6.发展现代物流业

建设“1+4”辐射彰武全域全行业的多维立体物流体系。“1”即:在304线改建段建设彰北物流中心,面向彰武开发区的工业企业;“4”即:沈彰新城农产品物流园、后新秋镇服务业物流园、彰北硅砂物流园、哈尔套商贸物流园4个物流园。依托交通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以京沈高铁、长深高速等高铁、高速沿线大发展为契机,积极推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7.建设信息化绿色物流体系

优化运输结构,合理配置运输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的物流组织模式。开发建设彰武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共享,提高物流信息传播效率。推行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推广集装单元化技术。积极推广包装重复使用和回收再利用,构建低环境负荷的循环物流系统。

8.发展绿色商贸服务业

建立“市场+平台+服务”机制。推进日用消费品市场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市场外向度,推动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与域内外生产基地合作对接,强化供应链管理。着力推动市场品牌和质量提升,推动各类生产资料市场与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加快形成供应畅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四)培育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1.培育发展信息化产业

全面实施新型网络、新型算力、智能融合、数字创新、科信安全五大工程,推进两化融合水平不断提升,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城市管理新型基础设施,推进政务和城市数据统一汇聚和互联互通。推动5G数字化应用平台建设,结合地区优势领域建成独具彰武特色的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产供销”一体化。

2.推动高端建材产业提质升级

发挥硅砂资源优势,引进和培育高端建筑装饰材料产业。推进绿色高端建材的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发高端建材产品,发挥协同处废的工艺技术优势,切实转变高端建材工业发展方式,促进高端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优化调整第一产业结构

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提升林果业,调整优化种植业,加强绿色化、生态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的生产规模,打造地区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草相结合的科尔沁沙地综合防护体系。持续推进沙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调整第二产业结构

推进技术创新,培育精品名牌。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提升企业的科技素质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优势产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优化调整第三产业结构

重点开发建设东西两条精品旅游线和一个近郊旅游景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调整优化县域商品市场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连锁经营,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进市场流通建设,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加速发展物流业。构建以沈阳-彰武、铁岭-朝阳高速公路的建设带动交通运输业发展格局,拉动餐饮、娱乐、宾馆、购物、旅游等相关服务业协同发展。

第三节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一)科学合理发展清洁能源

合理调整煤、电、油、气使用比重,最大限度地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充分发挥彰武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本地消化与外送相结合,稳步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实施新能源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工程,积极引进发电机、齿轮箱、电缆及变流器生产项目,打造彰武新能源产业闭环。

(二)推进工业行业节能增效

严格实施高耗能行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和改造,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的深度融合,推进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信息水平。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检验监测能力,推广限价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重点产品对标达标分析。

(三)强化用能监管

建立用能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监察,建立完善用能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强化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促进企业能效提升。

第四节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一)丰富绿色出行模式

建立有利于公共交通、步行和非机动交通的协同发展机制。满足居民多元化出行需求,降低出行交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减少小汽车的使用和占用的空间资源,创造复合完善功能的道路空间,设计生态化道路断面,推行安静街区,建立便捷换乘系统。

(二)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

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强化“公交+慢行”网络融合发展。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公共交通出行体验。完善慢行交通配套设施,提升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的出行品质,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三)加快新能源运输推广应用

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内部运行车辆、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四)积极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

探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建立超标排放汽车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完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规范维修作业废气、废液、固废和危险废物存储管理,推广先进维修工艺和设备,推进汽车绿色维修。

第五节 强化行业清洁化生产审核

(一)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监管

强化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等行为的监管。强化信用管理,及时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对违反清洁生产审核相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项目建设

以清洁生产审核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资源,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鼓励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加快推动绿色升级转型。强化示范引导,推出绿色低碳典型企业,加强宣传推广,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彰武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节 加强园区循环化建设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积极推进彰武经济开发区、辽宁东六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为代表的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建立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机制,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促进产业循环链接

建立“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机制,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重点推进产业链纵向延伸、副产物交换利用、“零净损”、污染物“近零排放”、物料闭路循环利用、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等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

(三)推动节能降碳

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管理水平。

(四)推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

推行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雨水收集利用等非常规水利用。

(五)加强污染集中治理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

(六)强化领导与责任考核

成立由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领导小组总领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建立资源能源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废弃物综合利用指标等列入各产业、各部门的考核中,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落实重点资源能源消耗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考核问责制和适度的奖励机制。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城乡环境治理设施一体化建设

1.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协调性

建立城乡建设整体性、一体化格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路网、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应、供暖设施、垃圾收运一体化发展,实现优质市政服务城乡覆盖。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突出短板,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城乡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2.强化城乡环境治理一体化设施建设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建及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粪便处理厂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配备环卫车辆38台,远期达到75台。

3.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住房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社区基层“下沉”。增强公共服务在县城、小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同步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构建多功能复合结构生态绿地体系

1.构建多功能复合结构生态绿地体系

精准实施绿地工程,提高特色景观和绿地覆盖率,提高绿地生态功能和景观质量,构建以河流、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公共绿地相结合的“三廊、七带、一环、多节点”即:三廊:长深高速、沈通高速和柳河沿线的3条生态防护林带;七带:沿铁路、道路和水系,形成三横四纵的7条绿化景观带;一环:沿外环路的防护绿带;多节点:由高山台、公园、广场等多功能复合结构生态绿地体系。

2.完善公共绿地体系建设

依托城区主要交通节点及高山台景区、居住区公园、公共广场形成较大型的绿化节点,在广场规划标志建筑,提升县城文化内涵和水平。

第二节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大力实施生态城区建设

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齐县城功能短板。加快主城区南延北拓,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提升县城服务水平,增强县城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进各类城市绿地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功能。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

积极推进城镇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制定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并发布实施县城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开展县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积极探索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方式方法,推广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率不低于80%。

(三)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与改厕工作有效衔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管理机制,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大力推广“五指分类法”,引导农民养成垃圾分类、就地利用的生活方式,做到垃圾不出村。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不低于80%。

(四)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1.强化建筑节能管理

严格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对于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和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制度。政府投资新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以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保护环境要求和标准。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地产和工业厂房建成绿色建筑。开展公共机构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绿色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

2.发展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

充分开发本地太阳能资源优势,推广使用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重点开发适应建筑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安装;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应采用可再生能源的节能措施,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草坪灯、庭院灯等太阳能光照技术。

3.树立建筑材料循环使用的意识

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建筑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在最大范围内使用可再生的本地建材,减少使用进口或外地建材,避免使用破坏环境、产生废物以及带有放射性的建材。积极引进节能墙体材料,充分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生产墙体材料;加强对建设工地使用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建筑节能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加大抽查力度,把好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节能效果。

(五)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彰武县“无废城市”建设。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大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型市场模式的集成推广。提升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水平,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的“梗阻”问题,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

第三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一)加快形成绿色生活习惯

1.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适度消费、生态人居、休闲文化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适度消费、生活、居住等不同层面,从一点一滴的生活细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2.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社区活动

大力宣传和引导居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能和环保,鼓励引导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鼓励市民尽量多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做好生活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如废旧家电回收、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的再利用。

3.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色家园

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推广高科技环保材料服装产品,积极推动纺织业和服装业生态环保高新技术发展。如拒绝使用出自稀有动物或自然资源的商品和含有对动物残酷或不必要的剥夺而生产的商品;不破坏城市绿化,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市容的活动。

4.推行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大力提倡节约型消费,改变“一次性消费”和“类一次性消费”。积极开展“光盘”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倡导节能低碳生活

定期举办“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节能宣传周活动,制作政府机构节能小册子、工业、商业、居民节能小册子等节能宣传材料,开展节能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为广大市民介绍当前节能形势、政策和节能知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导群众形成节能低碳生活习惯。

(二)倡导绿色办公方式

1.全面开展“绿色采购”行动

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完全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节能目录清单的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不予采购。在进行正常采购操作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凡属国家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2.全面开展“节能降耗”行动

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的节能降耗活动,把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实行节奖超罚。重点做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率先采用绿色照明,抓好办公设备节能。抓好机关团体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用水系统节能改造,全面推行节能设计、节能采购。

3.开展“无纸化办公”行动

推行无纸化办公。重视对纸张使用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杜绝浪费。使用电子邮件代替纸类公文;将可重复使用的公文袋回收再利用;尽量在电子媒体上发送通知、修改文稿;纸用双面,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再利用空白面影印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减少复印,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载体

建设生态文明宣传网络体系,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建设,使公众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结合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加快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彰武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滋养、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积极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在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较完整的区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区,维护生态文化多样化。

(二)完善生态文化传播平台

研究制定《彰武县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依托“6·5环境日”等活动,加大生态文化传播力度。向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从小事做起,珍爱环境”等一系列环保知识,并提供与环保相关的书籍供读者借阅,在全县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培养和提高居民的生态道德素质,把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上升到提高全民素质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财富观、生活观。

(三)巩固公共场所生态宣传设施建设

发挥各类环境教育基地以及博物馆、文化馆和主流媒体、网络、社会媒体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户外标语和广告,在县城广场、汽车站、商业中心、公交站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置一定比例的生态文明公益广告,由政府统一制作生态文明宣传标语和广告内容,强化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同感,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

(四)建立生态文明网络平台

政府官网、环保局、宣传部等部门网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栏,结合各部门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管理;政府组织开通新型媒介宣传渠道、搭建综合性公众参与交互式主题宣传网络平台,创建彰武县生态文明网络平台,加强与省、市民间环保组织开展和宣传环保公益活动。

第二节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强化政府宣传引导作用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学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政府机关人员需按要求重点掌握生态发展的战略,提升专业素养。利用政府各级党政机关的简报,将各部门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便及时掌握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应信息,做出科学决策。组织编制并发放《彰武县生态文明建设公民行为手册》,规范和明确公众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培养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二)建设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系列工程

推进公众环境教育试点,在不同区域的乡村、学校、社区等开展一批“环境友好”试点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遴选一批适合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民间环保社团等机构,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各级的环保宣教信息化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三)积极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

强化彰武县各级政府在生态文明教育中良好的引导作用。提高各级管理干部和领导的生态文明意识,采取生态文明专题报告、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人员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认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的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交流,选择其它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县,组织相关政府行政管理人员到相关地区进行参观学习、经验交流。

(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栏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和社区,利用已有和设置新宣传栏,张贴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措施及成果介绍、市民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事迹、节水节电小常识等稿件和简报,并且做到宣传材料每月更新一次,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开设市民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知名生态、环保等方面专家、学者前来讲课,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程度,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

第三节 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工艺活动,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论坛,引导环保志愿者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公益活动。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各地通过开展以环境宣传教育、社区自治、美丽人居环境为重点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动员各层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网络论坛、官方公众号、官方微信群,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互动式生态文明论坛和生态文明建设专家专题访谈,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二)建立合理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决策法律化、程序化,为公众参与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和非政府环保组织各级工会等群众团体在组织公众参与中的作用。鼓励已有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在彰武县成立和发展分支机构,组织成立新的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使公众有效地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主力军的作用。提高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参与度,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80%。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重点工程分析

以完成规划指标和规划任务为出发点,规划期间从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方面共设置重点工程28项,估算总投资22.7亿元,详见表9-1。


9-1 重点工程表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地点

完成时限

资金概算

(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

1

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防洪工程:新建堤防工程2.76千米;新建护岸106.46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5座;新建交叉建筑物52座;河道整理70千米。

非防洪工程:新建连接路28.58千米;新建生物防护工程16段392.43公顷;河岸防护8.13公里(两岸)及生态工程。

生态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和生态绿化工程,其中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引水闸坝5座、防护工程9.17千米、防渗工程29.66公顷;生态绿化工程包括滩地微地形建设31公顷、市民广场和全民建设运动场各1座、过河人行桥1座。

柳河彰武县段

2025

140089

水利局

2

柳河流域彰武县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工程

项目主要建设生态拦截带工程、生态沟渠工程、生态湿地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四个方面内容,其中建设生态拦截带169.4km(147公顷);建设生态沟渠11.33km;建设生态湿地5处(80.1公顷);建设农村氧化塘工程10处。

彰武县

2023

6253

水利中心

3

彰武县养息牧河(五家子桥至彰新边界段)治理工程

彰武县养息牧河(五家子桥至彰新边界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彰武县养息牧河五家子桥至彰新边界段,治理河长12.27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修护岸工程20处、长度5270米,生态补植垂柳110米,总计40株,种植杞柳1.96公顷,总计176706株;种植芦苇0.48公顷,总计76784株。

彰武县

2023

2200

水利局

4

地河彰武段治理工程

地河彰武县段治理工程的范围为:治理段下游起于地河入养息牧河河口,上游止于章古台镇,治理河长41.46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修护岸工程86处、长度13966米;生态工程50处,其中垂柳8处、620株,紫穗槐42处,49022株。

彰武县

2023

3000

水利局

5

尖山子河彰武段治理工程

尖山子河彰武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彰武县大四镇西大营子水库下游至东甸子村(干流桩号1+020—18+177),治理河道长度17.16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修护岸工程20处,其中毛石混凝土生态挡墙1.174公里,固滨笼护岸3.362公里,绿滨垫护岸0.592公里。疏浚工程工程量21574.80立方米,栽植糖槭树530株,垂柳520株。

彰武县

2023

1600

水利局

6

彰武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计划2022-2024年,实施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42.5平方公里,其中2022年治理12.5平方公里,2023和2024年分别治理15平方公里。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252.5万元,争取省以上补助资金180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方案审查和批复,正在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计划4月1日开工建设。

彰武县

2023

2300

水利局

7

长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长坨子水库位于彰武县北部的兴隆山镇长坨子村。设计内容:大坝上游新建干砌石护坡和浆砌石护脚,重建大坝破损防浪墙和加高部分防浪墙,维修副坝砂砾石路面,副坝向下游侧加高铺草皮,主坝增设棱体排水,副坝新建棱体排水,重建第二溢洪道进口翼墙,西输水洞出口修补,更换东输水洞启闭机螺杆和闸门,重建出口水渠。

彰武县

2023

400

水利局

8

大清沟灌区渠系维修改造工程

渠系衬砌、建筑物维修改造、计量设施配套

彰武县

2022

2500

水利局

9

哈尔套镇西河、双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建护岸8000米,堤防1800米,清淤疏浚4000米,截水沟12000米。

彰武县

2022

660

水利局

10

二道河子乡赏屯村郭家沟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建护岸6000米,堤防1000米,清淤疏浚3350米,截水沟9000米。

彰武县

2022

620

水利局

11

大四家子镇扎兰营子沟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建护岸6000米,堤防1000米,清淤疏浚2000米,截水沟9000米。

彰武县

2022

580

水利局

12

彰武县联信铸造硅砂有限公司固废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年处理10万吨铸造废弃物。需新增用地43.28亩,总建筑面积9917.86㎡,其中固废车间2826.55㎡、1#车间833.25㎡、2#车间2145.81㎡、焙烧车间3488.5㎡、原料库房200㎡、维修库房283.5㎡、锅炉房140.25㎡;购置设备22台套。

彰武县

2022

2000

彰武县联信铸造硅砂有限公司

13

利用硅砂废砂生产透水地砖及干粉砂浆项目

本项目计划年年产透水地砖120万平方米,干粉砂浆3万吨。占地25亩(16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1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7000平方米,仓储4600平方米,供电供暖用房140平方米,检验、维修间160平方米,生活与办公2140平方米,污水处理170平方米,地面硬化1791平方米,绿化1667平方米,购进5条生产线设备和400KVA变压器一台。

彰武县

2023

5500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

14

彰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小地河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臭氧制备间1座,平面尺寸30.0m×12.0m,房高6.0m;新建臭氧接触池一座,其中,提升泵池平面尺寸10.0m×6.0m,有效水深3.5米;臭氧接触池平面尺寸26.4m×22.1m,有效水深6.0m;稳压配水井平面尺寸13.4m×5.7m,有效水深H=6.0m。新建液氧站一座,液氧罐2台,容积50立方米。液氧通过槽车定期运送。

彰武县

2023

5350

 

15

彰武县城区雨污分流一期建设项目

新建雨水管线7371米,排水泵闸一座,其设计流量为4m³/s。

彰武县

2022

6391

住建局

16

试点区雨污水分流改造二期工程

铁西热源厂东侧至丽华塑料管厂东侧城区解放河段新建污水截流干管管线4.0公里(两侧),污水支管线2.0公里,雨水管线2.0公里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彰武县

2024

10000

 

17

彰武县阿尔乡镇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提升工程

建设生活污水排水工程,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道2732米,建设雨水排水工程,铺设雨水排水收集管道3241米。

彰武县

2022

954

 

18

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全县184个村建设堆粪场,购置垃圾清运车184台,在4个中心乡镇建设处理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彰武县

2023

 

畜牧服务中心

19

阿尔乡省重要湿地修复与开发项目

以面积较大的腰阿尔乡泡子(即阿尔乡北泡子)、阿尔乡东泡子为主开展湿地修复,同时按《总体规划》进行湿地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生态修复投资7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或独资建设旅游设施及配套工程投资500万元。

彰武县

2024

1200

阿尔乡镇政府

20

那木斯莱湿地引水工程

拦水建筑物80万元,引水闸30万元,沉淀池15万元,引水管路560万元,引水入口建筑物10万元,征占地315万元。

彰武县

2025


彰武县林草服务中心

21

沙化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在我县西北部耕地沙化严重的阿尔乡、大冷、章古台、四合城、冯家、大德、后新秋等七个乡镇实施以调减沙、以肥改沙和保护性耕作等沙化耕地综合治理项目,预计四年内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80万亩;调减花生面积20万亩,增加大豆等有茬作物种植面积;大豆玉米间作2万亩,建设配方改良示范区1.5万亩,辐射带动20万亩;建设粪污集中收集处理点100个。

彰武县

2025

20600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2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低碳园区试点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1.园区内现有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建设屋顶分散式光伏,由国家能源集团建设12兆瓦光伏;3.建立园区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4.推进能源循环体系建设,推广余热供暖等循环方式5.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6.推动园区内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置节能升级改造,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彰武县

2025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

23

2022年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2022年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全县24个乡镇和五个国有林场共实施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5万亩,其中:治沙造林新植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

彰武县

2024

6200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4

2022年国家双重规划造林造林(科尔沁南缘沙地治理项目)

2022年国家双重规划项目造林4.15万亩(无立木林地新植林1.17万亩、退化林修复2.4万亩)

彰武县

2022

3135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5

彰武县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完成草原毒害防治10万亩;

2、完成草原鼠害防治18万亩;

3、完成草原虫害防治25万亩。

彰武县

2022

1692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6

彰武县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完成草原毒害防治4万亩;

2、完成草原鼠害防治5万亩;

3、完成草原虫害防治5万亩。

彰武县

2023

610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7

彰武县巨龙湖(龙心岛)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综合服务楼一座,新建观景餐厅一座,新建会所一座;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等工程,并完善建筑室外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彰武县

2022

2214

水投集团

28

彰武县德力格尔草原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打造600亩花海;新建登山步道,木栈道、山体护栏等;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民宿、防火设施及配电等。

彰武县

2022

1100

大德镇政府


第二节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改变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乃至生活方式根本转变的同时,更加推动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即从重增长轻保护、重开发轻治理转变为在保护中求得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实行科学保护,做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换取生产要素的最优集聚。生态文明建设将大大提高彰武县的经济运行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奠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范围中去,使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的生态文化转型。开展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等多行业、全方位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使普通老百姓树立了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生活方式,培养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转变了传统的价值观念。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县人民提供清新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并有力支持经济发展,减轻对未来环境状况的担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发展经济的信心不断增强。

(三)生态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生态林业、水土保持、河道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以及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建设,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通过点、线、面绿地景观建设,打造山水园林城市;通过岸线整治、活水亮城、滨水景观构建等改善内河水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通过清理整治污染源、清淤扩容、种植水生涵养林、建立人工护栏、布设动态监测系统等,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加快建立具有彰武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乡镇、村等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负责彰武县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研究确定重大规划和重要项目,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完善由创建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工作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由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推进,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年度考核,严格执行目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节 完善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有利于彰武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推动环境治理和环评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环境治理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第三节 保障资金统筹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公共服务有效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生态文明建设资金,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倾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重大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拓宽财政支持来源。有效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节 持续科技创新

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人员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彰武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发和研制,鼓励绿色食品、绿色工业产品、生物饲料、生物农药的开发生产,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开展科技项目的示范,加速创新成果的生产力转化。继续深化各类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生态环境科学基础研究、高新科技研究项目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借鉴国内外经验,制订符合彰武县实际的生态产业标准,配合生态产业优惠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生态农业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用技术标准来管理生态农业。

第五节 推动社会参与

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心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制度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村庄系列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加强规划实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拓宽思想,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在彰武县形成了解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从而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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