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0-01-22 浏览量:186 来源:政法委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彰武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指导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工作。

8、落实中央和省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11、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县委、县政府同志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做好彰武进京上访群众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分流工作,协调各部门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

12、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及省、市、县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1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进省、进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

14、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15、推动全县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16、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17、完成上级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国安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综治维稳室法治室、信访矛盾排查预警综合室、信访案件督查室(复查复核室),群众来访接待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委政法委

二、彰武县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   政法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彰武县政法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2173.66千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488.95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8.95千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86.19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增加2.76千元。

(二)关于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0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千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20.00千元。增加原因为机构合并,信访局并入政法委,车辆增加1台。

(三)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3.91千元。

(四)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五)彰武县委政法委2020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委政法委车辆数合计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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