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4 浏览量:342 来源: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下列企业由于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且市场监督机关通过企业登记信息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我局拟对辽宁大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00户企业予以吊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拟吊销的企业可以补报年报后到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到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逾期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公告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