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8-14 浏览量:138 来源: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付浩妍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脱贫攻坚组发〔2018〕9号
根据《阜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阜财指农发〔2018〕118号),下达我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指标1471万元。按照《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30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及工作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安排资金173.5万元,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重点用于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户和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
二、安排资金236.5万元,用于支持住建部门D级危房翻建差额补助资金,每户补助0.5万元,扶持户数473户,各乡镇扶贫危房翻建指标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翻建户名单确定。
三、安排资金1047万元,用于支付2017年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金。
四、安排资金14万元,用于乡镇扶贫项目管理费。
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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