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2年城区封闭地下水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

日期: 2022-06-06 浏览量:519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压采地下水工作,有效保护城区地下水资源,尽早发挥水资源配置工程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和《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的原则,落实“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要求,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对存在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单位、洗浴、洗车、商铺等自备水源井,予以全部封闭,在限定时间内统一接入自来水管网供水。

  (二)因地制宜。公园、小区内少量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地温空调循环用水的自备水源井暂不封闭,待调查摸底后报县政府统一处置。施工临时取用水井及降排水井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并装表征收水资源费,待工程竣工后封闭。

  (三)分类实施。第一类,对有自来水管网又有自备水源井的用水户,要求用水户限期自行封闭地下水自备水源井。第二类,对没有自来水管网,只有地下水自备水源井的用水户自来水接通后自备水源井立即封闭。

  (四)联合实施。全县封闭地下水自备水源井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水务有限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彰武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彰武县城区需关停封闭所有地下水自备水源工程,由辽西北供水二期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替代。

  四、方法和步骤

  本次城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将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30日—6月10日)。发布封闭自备水源井公告。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彰武镇政府、县水利局、县水务有限公司做好辖区内取用地下水户的宣传,强化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水资源管理及封闭地下水自备水源井的重要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6月11日—6月30日)。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水务有限公司、彰武镇政府分别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要逐一登记造册,查清取水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详细资料,宣传压采地下水封闭自备水源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为接入城镇自来水管网做好准备。对有自来水管网又有自备水源井的用水户,调查组要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要求用水户限期自行封闭自备水源井;对没有自来水管网,只有自备水源井的用水户,彰武县水务有限公司要同用水户确定接通自来水管网的时间计划,并签定限期封闭自备水源井承诺书,由水务有限公司倒排并网时间,自来水接通后自备水源井立即封闭。各单位要分工合作,各负其责,调查汇总工作由水利局负责,调查时间初步定15天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10月31日)。由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水务公司、彰武镇政府联合成立压采地下水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两种取水方式兼有的压采阶段(2022年7月1日—8月31日)

实施工作的第一阶段完成既有自来水又有自备水源井的压采任务。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日起至7月31日止为用水户自行封闭自备水源井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为联合执法强制封闭阶段。

  第二阶段:只有自备水源井的压采阶段(2022年7月1日—10月31日)

实施工作的第二阶段完成未接入自来水用户自备水源井的压采任务。自封闭自备水源井通告发布之日起,取水人要主动向县水务有限公司报请自来水用水申请,县水务有限公司接到用水申请后,负责做好改接自来水方案,完成自来水接入工作。取水人正常接入自来水管网后,自行拆除自备水源井供电、取水设施。

  (四)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压采地下水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该项工作进行联合验收。县水利局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维护正常供水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彰武镇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彰武县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城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许东同志兼任。

  (二)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工作,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县水利局,统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三)严厉打击盗采地下水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拒不封闭的取水人县水利局将联合县公安、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强制予以封闭,做到“发现一个查封一个”。

  附件:彰武县2022年城区封闭地下水取水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政发〔2022〕33号附件


彰武县2022年城区封闭地下水取水井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箭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 :许  东  县水利局局长

        左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安智敏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  军  县市场局副局长

        边旭辉  彰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  铁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庄文新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晓军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刘志刚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重阳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部部长 

       王凤霞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保与水资源管理部副部长

        陈兴奎  县水务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许东同志兼任。


彰武县2022年城区封闭地下水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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