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7-16 浏览量:8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攻克我县贫困堡垒,确保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16号)、《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彰委发【2016】2号)、《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2018的脱贫任务指标的通知》(彰脱贫攻坚组发【2018】1号)有关要求,确保彰武县2018年脱贫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设施农业、沙地特色农业、畜牧业、现代农机作业、三产融合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优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确保贫困村和贫困 群众同全县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项目。可选择既解决当前、又管长远的产业项目整村推进(如平安镇朱家村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建档立卡户群体增收,实现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在17个贫困村中,重点支持设施农业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种植等方面进行补贴。建档立卡户(本文所指建档立卡户是2018年列入8010名单的建档立卡户,以下同上)。建设施农业不受面积影响,可享受种植业小区建设的同等补贴。
2、优先支持建档立卡户优化种植结构。对列入2018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目录的种植项目,在普通农户补贴的基础上,再提高,并且不受种植面积大小的限制,切实体现对建档立卡户的资金支持。
3、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体系为支撑,发挥政策的催化作用,集中建设以建档立卡户为主要受益对象的规模化产业扶贫基地,使互换并地整合出的地块真正成为示范田、扶贫田。享受土地脱管政策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充分带动贫困户。
4、实施“帮扶带”工程。组织、安排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意识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户“结对子”“帮扶带”,通过做大产业精准扶贫,并努力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一次补贴,多人受益。对不带动建档立卡户的新型经营主体(享受三产融合项目及其他农业项目补贴的),不鼓励,不支持。(本文所指建档立卡户是2018年列入8010名单的建档立卡户)。
二、补贴内容
(一)设施农业补贴。在2018年脱贫的17个贫困村中实施设施农业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的,对当年新建冷棚生产面积100亩以上的小区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不少于9000元,其中县级补贴每亩4000元,扶贫资金每亩不少于3000元,市级补贴每亩2000元。
(二)特色种植补贴。对耕地上当年新发展的山药、中药材、树莓、黑果花楸、枸杞、油沙豆、花卉(含油菜花)等特色高效作物予以补贴,每亩补贴400元;对耕地上当年新发展的大果沙棘、加工型番茄、水田种植、予以补贴,每亩补贴300元;对耕地上当年新发展的蔬菜、芝豇、薯类、干鲜椒、甜菜、谷子、小麦、予以补贴,每亩补贴200元;对于一年种植两茬作物的,只享受一茬作物补贴。
彰武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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