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11-23 浏览量:33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1 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彰武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大型公共文化场所和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大型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映迅速的工作机制。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县文体局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
县文体局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文体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其职责由局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对外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文化市场办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的突发事件。协助文化股处置发生在电影放映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文化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大型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电影公司、电影院、评剧团和新华书店负责研究处置自身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协调、信息接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局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照明灯具;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4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4.2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人, 或国家一级文物遭盗抢、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遭损坏的突发事件。
4.3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或国家二级文物遭盗抢、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遭损坏的突发事件。
4.4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已经或可能导致1-2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10-29人,或一般文物遭盗抢、文物保护单位遭损坏的突发事件。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预案启动
事件发生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积极配合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县文体局。县文体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启动本预案,并上报县政府和市文化局,同时配合事件发生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派员赴现场参与指挥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市政府和省文化厅报送信息。
5.2 信息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各乡镇、相关部门必须在30分钟内向县文体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可电话报告,随后以书面形式补报,书面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文体局应急指挥部按照报告程序,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并及时对应对处置过程中有关情况续报。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县文体局负责向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文体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5.3 指挥和处置
5.4 新闻报道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的要求,区分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向社会进行客观、准确、及时地报导。
6 后期处理
6.1县文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6.2事件处理结束后,县文体局及时起草报告报县政府和市文化局。
6.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6.4奖惩有关人员。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7.3 人员保障
公共文化场所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7.4 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 附则
本预案是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本预案由县文体局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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