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11 浏览量:620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11月9日通过评审专家审查的彰武龙岩碎石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彰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6904216
附件:
6、彰武龙岩碎石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众参与调查表.pdf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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