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彰武县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制我县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制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5、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6、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7、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和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8、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各乡镇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管理股、计财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农机局局机关。
2、彰武县农机监理所
3、彰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彰武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三、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农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18.4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26.29千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6.29千元/与上年持平,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8.49千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支出增加187.80千元/与上年持平.
(二)关于彰武县农机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千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千元,减少60千元,下降幅度为38%,下降原因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机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0.98千元。
(四)彰武县农机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机局政府采购预算为63.00千元。
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