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1-12 浏览量:1176 来源:彰武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顺利开展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能够规范、准确、便捷地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阜医保发〔2021〕7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阜医保发〔2021〕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彰武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全力确保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特殊群体、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由参保对象、筹资标准、缴费期限及待遇保障周期、参保登记、缴费方式、工作步骤、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等九大部分组成。
(一)参保对象:覆盖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筹资标准:
1.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2.通过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或资助。在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2022年起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保障周期: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 本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外缴费的,设有3个月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登记:
1.普通人员。新参保人员和参保信息错误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办理。
2.困难群众和其他特殊人群。由县相关部门将变更的困难群众和其他特殊人群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医保中心,变更特殊人群标识。
(五)缴费方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市税务局就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方式进行优化升级,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渠道。
(六)工作步骤
动员阶段(2022年1月7日—1月15日)
征缴阶段(2022年1月7日—3月31日)
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3月31日)
(七)部门职责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八)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监督考核。
解读单位:彰武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刘翠英 联系电话:0418-6910301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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