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辽宁龙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决定

日期: 2020-11-18 浏览量:366 来源: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付浩妍 文字大小:

宁龙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政通街以南、1号路以西地块处33935.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做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70年10月23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年限、面积、用途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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