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卓铸(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决定

日期: 2020-11-19 浏览量:540 来源:政府办 文字大小:

彰政发〔2020〕121号


卓铸(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嘉林大街以北、鼎盛管业以南地块处22665.1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做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20年11月6日至2070年11月6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年限、面积、用途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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