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的公示

日期: 2020-11-19 浏览量:190 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41号文件精神,拟对已开展的12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418-7738008

 

   附件:2020年度彰武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公示材料(截止10月).xls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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