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06 浏览量:424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彰武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彰武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电话:0418-6904216
附件:
1.彰武铜鑫矿业有限公司_建筑用安山岩_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pdf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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