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彰武县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9-05 浏览量:11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一、实施目标范围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做好我县“六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住建部门“六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每户不低于1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5万元。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建设标准

照《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坚持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C级房屋要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功能,改造后的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对于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切不可因房举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要严格杜绝建新未拆旧的情况出现,禁止“涂脂抹粉”“穿衣戴帽”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行为发生。
    四、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制度、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等确认程序。 

解读单位: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刘石  

联系电话:0418-6949178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彰武县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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