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8 浏览量:135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艾滋病防治条例》
服务对象: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服务机构名称: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服务机构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101国道(王家加油站道南)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服务项目和内容: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服务流程:由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提供咨询随访;定点医院提供诊疗
服务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3、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694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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