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7 浏览量:427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依据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20〕7号)要求,对阜规中介发〔2019〕2号公布的《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涉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应急、林草、气象、等13个部门3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关内容。
根据调整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彰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予以公布。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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