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24 浏览量:364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福利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民福函〔2019〕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老年人福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明确工作职责
(一)老年人津(补)贴三项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1.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2.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3.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
(二)城乡分散救助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由民政部门负责推动落实。
二、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各乡镇要加强本乡镇民政部门和原发放部门协调工作,做好移交事项的梳理,包括需移交事项的相关业务资料、资金审核发放数据记录、历史遗留和尚待落实等情况,避免工作断档、资料丢失。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按照文件要求,逐项梳理,落实落细2020年工作任务,做到工作交接、推动两不误。
三、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移交老年人福利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移交的工作项目、工作职责、文档资料和时间节点等,确保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移交工作。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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